地址:济宁市济邹路一号。
今天上午,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发布了五部门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5号。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从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以下简称限量值)。现公告如下: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当中去。制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对于判定原料乳和乳制品是否合格,以及其中微量的三聚氰胺来源性质,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三聚氰胺既然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添加剂,为什么今天还要制定这个限量值?如果食用这个限量值以内的奶粉,对人体会不会有伤害?
王雪凝回答说,三聚氰胺作为一个化工原料,现在用途很广泛,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鉴于国际上现在没有残留量的标准,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是为了加强奶制品质量控制,卫生部联合多部门和有关专家研究拟定了乳与乳制品三聚氰胺的限量值。
王雪凝指出,在制定的过程中,我们考虑到最重要的是保护婴儿和成人的身体健康,当然也考虑到上述迁移的问题,我们公布了临时管理限量值,目的是便于各地各部门在乳制品行业整顿中掌握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判定的准则。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