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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获悉,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我国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降低零售商食品采购风险,促进食品国际贸易,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7月22日。
去年,商务部和中国连锁协会做的《超市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2004)》显示,在超市购买食品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应对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食品从生产开始,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整个过程都要有相应的监督办法以保证安全。超市是消费者获得食品的直接场所,相关的标准必不可少。据记者了解,此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规范》将按照被审核机构的生产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基础水平、高级水平、推荐水平。《规范》规定了零售商采购食品过程中对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并可作为第二方和第三方对供方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的依据。
同时,《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行业应遵循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列明了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要求、管理职责、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资源管理、产品实现、运行控制以及监视、验证和改进等内容,从而为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设定了详细的标准。比如,属于一级的在清洁和卫生方面要求供方应制订书面的清洁和消毒规定,并予以实施,以确保产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应对负责清洁和消毒工作的员工进行适宜的培训等等。《规范》强调供方应确定并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食品安全性、合法性和顾客的要求。其次,《规范》针对供方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制定了全方位的标准。
据悉,《规范》是由商务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有关单位,参照国际相关标准,根据2005年国家标准计划编制而成的,拟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为了制定我国的食品零售商采购标准,商务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曾举办专项研讨会,听取行业组织、协会和各零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并对标准进行了校准和修改。而这次《规范》面向社会,在网上征求意见,是为了使标准内容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以往国家较少制定这类标准,该标准意味着零售商对采购的食品要求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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