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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一种曾经不被国人熟悉的东西,今春却让国人脆弱的神经再次紧绷。
“10年前,国家就明令禁止将苏丹红用于食品生产;然而10年后,它却在中国掀起了一场风波。”从遥远的英伦三岛发出的警示,亨氏、联合利华、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企业涉及其中,到迅速波及神州大地的“苏丹红风暴”……一时间,举国上下,谈红色变。
10年间,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苏丹红却不在监管部门的常规检测项目之列呢?现在究竟吃什么是安全的?……苏丹红风暴,让一个个尖锐的问题显现在国人的面前,再次引起了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关注。
苏丹红风暴席卷全国
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就食用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的食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亨氏、联合利华、麦当劳等30家企业生产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419种食品名单,并紧急责令各大超市和商店下架召回被怀疑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资料显示,苏丹红(一号)是一种人工合成红色染料,暗红色粉末,常用于地板蜡、鞋油、机油等产品的染色。有研究表明,它能使老鼠、兔子患癌症,也可能造成人体肝脏细胞的DNA突变。专家指出,如果一个人经常大量食用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的食品,身体健康就会受到损害。
闻讯后,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开展进口食品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禁止进口;对近期已进口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行清查,发现名单中所列食品要立即处理;同时对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的情况进行检查,禁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就此,遥远的英伦三岛发出的警示迅速波及神州大地,苏丹红,一时间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很快,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接二连三地查处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但真正让贵阳市民感到“苏丹红”离自己并不遥远的是,3月16日,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在上海发布的一纸声明。声明说,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在15日检查中被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国内所有肯德基餐厅即刻停止售卖这两种产品,同时销毁所有剩余调料。
据悉,新奥尔良烤鸡腿堡属肯德基短线促销产品,2005年3月7日在贵阳上市,新奥尔良烤鸡翅2003年8月开始在贵阳市场出售。3月17日,贵阳3家肯德基餐厅业停止这两款产品的销售。受苏丹红事件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贵阳市3家肯德基餐厅的销售额下降近20%。
此后,贵阳市工商局公布,使用“辣椒红一号”生产、含“苏丹红(一号)”成份的昆明“万家欢”系列休闲食品中,“爽口鸡丝”在贵阳市有售;贵阳市卫生局公布,在白云区发现了141瓶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酱。 至此,苏丹红风暴也迅速蔓延,成了林城市民关注的焦点。
传统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但实际上,苏丹红问题只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传统食品的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辣椒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杨世尧工程师这样表示。
在食品行业呆了近30年的杨世尧对传统烟熏食品的安全一直十分关注。他说:“腌制、熏烤、酱类食品能产生一些有害物质而致癌,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从2001年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始对国内出售的烤鸡、烤鸭(电烤、炭烤等)、熏鱼、叉烧、咸鱼、霉干菜等6种熏烤食品、13种腌制和发酵食品用两种试验方法进行测试。结果发现,上述食品中的5种熏烤食品和11种腌制、发酵食品具有致癌危险性。
“由此可见,对于传统食品的安全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杨世尧说。
此外,在杨世尧的眼中,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也是食品安全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如在肉制品、豆制品、酱腌食品中超量使用防腐剂,或在蜜饯中超量使用合成甜味剂,或在竹笋、蘑菇、面粉中,超量使用漂白剂等。
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慢半拍 有毒大米、陈馅月饼、瘦肉精、毛发酱油、火腿中添加敌敌畏、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进口奶粉被污染、亚硝酸盐超标……桶装水不敢喝了,散装食品不敢吃了,绿海带有毒,白粉丝危险,越是绿油油的蔬菜可能越暗藏“杀机”……在“四面楚歌”的包围中,明天吃什么是安全的?食品安全监管究竟该怎么办?不少市民禁不住质疑。
以苏丹红为例。1996年,我国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严格规定:苏丹红绝对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然而,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在工商、质检部门公布的各种监督检查不合格名单中,竟从来没有发现因苏丹红而导致的不合格现象。“而且10年时间,中国也没有出台自己的检测标准,让人觉得尴尬万分。”杨世尧说。此次风暴,“肇事者”还只是苏丹红,但是大家可以毫不费力地列举出食品安全领域更多的危险,有毒大米、有毒火腿、有毒奶粉等。
杨世尧认为,要避免类似苏丹红事件再次出现,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这就首先要面对可能的“国际卸责”倾向,解决前瞻性的食品检测标准准备不足的问题。随着国际分工形式的多样化和专业化,食品的国际贸易也表现出成品的“多国籍化”,但发展中的国际分工产业链不成熟的一面在于,各国只负责自己所处产业链上的一段,产生了众多的卸责行为,进口食品曾经引发了一些令人关注的疾病,如来自椰子布丁的弧菌等,遗憾的是我国的食品检测一直处于滞后境地。
其次,解决“婆婆众多、法规散乱”的管理体制也是关键。在我国,包括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都有管理食品安全问题的职责和权限。结果是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未理顺的执法监督体制使得监管的分力作用日益膨胀。因此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增加制假贩假者的“风险成本”,阻断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退路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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